拍卖标的:杭州德胜上郡华庭4幢底商1号租赁权
标的物位于杭州德胜上郡华庭小区4幢底商1号,面积152.48㎡,按现状租赁,目前处于空置状态。户型、结构请以实地查看为准。
租赁权起拍价:16.6万元/年,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拍下后,买受人(承租人)与房东(产权人)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押一付六,租金按半年支付。看房请联系15858238100
受委托,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1年7月28日9时至2021年7月28日15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交易网络平台上(同步:手机淘宝——点击“拍卖”——搜索“阳光拍卖”--点击“机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杭州德胜上郡华庭4幢底商1号租赁权
标的物位于杭州德胜上郡华庭小区4幢底商1号,面积152.48㎡,按现状租赁,目前处于空置状态。户型、结构请以实地查看为准。
租赁权起拍价:16.6万元/年,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拍下后,买受人(承租人)与房东(产权人)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押一付六,租金按半年支付。看房请联系15858238100
本次拍卖成交后除淘宝平台的软件服务费外,买受人须另行支付成交价的5%作为拍卖佣金。
二、承租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誉良好的公民或企业均可承租。具体可经营项目亦可咨询该小区物业公司。
如参与竞价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其他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前提交委托竞价手续;竞价成功后,竞价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价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组织实地查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的拍卖方式,无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产权人结清后交付。所处地域物业管理费4.8元/平方/月,能耗费:0.2元/平/月,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按实际缴纳为准。
八、对本标的物有意向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价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待买受人结清淘宝平台的软件服务费后自动转入本公司指定支付宝账户。拍卖成交后,出租方(产权人)与买受人(承租人)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和押金按租赁合同内支付。
十、竞价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会碰到因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价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竞价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咨询电话:0571-88808500 15858238100(可添加微信)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 0571-88808511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238号7楼
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5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价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价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的租赁权进行拍卖,买受人(承租人)享有使用权,拍卖人不对室内结构及用途等作担保。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参加竞价,具体请咨询。如参与竞价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其他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前提交委托竞价手续;竞价成功后,竞价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价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价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2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价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承租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其他竞价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价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价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价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亲自到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238号7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成交后5日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按租赁合同内的约定支付租金。
十、买受人逾期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悔拍,经委托人同意后,本公司将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按淘宝规则《商业资产买家成交违约措施公告》及《拍卖法》来进行处罚。
十一、本次租赁权拍卖成交后,出租方自行结清水电煤等欠费后交付房产的使用权。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水电、物业费等欠费。
十三、参加竞价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价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价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淘宝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公司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价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资产处置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公司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公司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价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1-8880851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808500 15858238100(可添加微信)
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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