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238,240号的3处营业用房的租赁权(详见平面图)
标的一(图示①):延安路底层商铺,建筑面积约320平方米,起拍价:23.6万元/月,保证金:2万元。
标的二(图示②原伊禾藏香·牛肉面店):建筑面积约405平方米,起拍价:32.8万元/月,保证金:3万元。
标的三(图示③原火锅店):位于二层,建筑面积约530平方米,起拍价:15.8万元/月,保证金:1万元。
上述三个标的整租优先,其中图示②和图示③可以合租,图示①和图示②可以合租。详情请咨询。
受所有权人委托,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19年10月7日10时起在淘宝网资产交易网络平台上(同步:手机淘宝——点击“拍卖”——搜索“阳光拍卖”--点击“机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238,240号的3处营业用房的租赁权(详见平面图)
标的一(图示①):延安路底层商铺,建筑面积约320平方米,起拍价:23.6万元/月,保证金:2万元。
标的二(图示②原伊禾藏香·牛肉面店):建筑面积约405平方米,起拍价:32.8万元/月,保证金:3万元。
标的三(图示③原火锅店):位于二层,建筑面积约530平方米,起拍价:15.8万元/月,保证金:1万元。
上述三个标的整租优先,其中图示②和图示③可以合租,图示①和图示②可以合租。详情请咨询。
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2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价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价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参加竞价,具体请咨询。如参与竞价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其他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前提交委托竞价手续;竞价成功后,竞价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价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价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3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价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承租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其他竞价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价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价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价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做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承租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亲自到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中天mcc 2号楼601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人应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付款方式按房屋租赁合同内的约定支付,三年起租,押二付六。
十、承租人逾期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经委托人同意后,本公司将重新拍卖。拍卖成交后承租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拍卖人的服务费、淘宝平台的软件服务费和推广费、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十一、本次租赁权拍卖成交后,出租方自行结清水电煤等欠费后交付房产的使用权。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水电等欠费。
十三、参加竞价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价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价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淘宝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承租人及时收到本公司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价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资产处置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承租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公司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公司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价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1-8880851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808500 18969025689(可添加微信)
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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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238号大光明眼镜七楼 电话:0571-88808500, 18969025689(可添加微信) 微信公众号: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